为推进政务公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局政府信息,根据《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暂行)》(国邮发【2007】175号)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本局制定《江苏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 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 2、 邮政法及其配套法规、地方性法规。邮政监管工作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3、 江苏邮政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 江苏邮政业统计信息。 5、 邮政行业标准的名称及摘要。 6、 由江苏省邮政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7、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行政事业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8、 江苏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生及处置等情况。 9、 公务员录用以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有关信息;公务员管理有关信息;邮政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信息。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辅助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事项,本局自该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机构为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综合处。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9号金山大厦A座28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25-83338172 传真号码:025-83338158 邮政编码:210009 (二)公开程序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江苏省邮政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本局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技术条件成熟时,通过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务公开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可以当场答复的,本局将当场提供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事项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答复的期限不包括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 (四)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25-8333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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