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国家局《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加强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邮政监管各项任务,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决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邮政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今年各处室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2008年至2010年,抓好本意见各项措施的落实。2010年对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进行全面自查,总结评估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初步形成符合邮政监管部门实际、适合邮政市场发展要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构建惩防体系中,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使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形成有机的整体,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制度的保证作用和监督的关键作用。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总体规划注重科学合理,配套措施严谨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运用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总结邮政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把好的经验运用到《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中。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强对反腐倡廉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针对邮政监管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从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使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要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施纲要》和本意见。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讲廉政党课,上级领导干部要与下级领导开展廉政谈话教育。
(二)注重面向党员干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要认真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开展贴近工作、生活实际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扎实有效。各级党组织既要善于运用灌输式教育,又要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要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注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每年要围绕上级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三)形成宣教工作新格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邮政监管部门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和工作制度,建立由机关党委、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通过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从今年起,加强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定期分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完善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要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域,充分发挥邮政监管部门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强势氛围。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制约和保护作用
(一)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制定省局党组议事规则,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规定。制定完善邮政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和违反公务员廉洁从政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述职述廉等自律制度。
3.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每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会前预报、会后报告制度。
4.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继续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履职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5.完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办法,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的督察、考评和保障机制。
(二)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约束有力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2.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采购管理办法。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推进建立健全邮政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邮政专用产品的生产资质认定管理,制定科学的监督管理措施,保证审批工作公开透明。
5.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编制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布。制定《江苏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政务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原则、范围、形式和程序,评议、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予以规范。加强省管局网站建设,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政务办理门户网站。党内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要向广大党员公开;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的批评和惩处的有关情况,要依据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
重点对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从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执行国家邮政局及省局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省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提高。制定完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从2008年起,每年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组织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将检查结果及组织结论一并记入廉政档案。
(二)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1.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检部门要协助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纪检组协助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的具体办法。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强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发挥廉政监察的作用,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
3.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制定内部审计规定,对行政经费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加强信访监督。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要通过信访受理,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
5.加强对维护用户权益工作的监督。要从维护邮政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维护用户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邮政行业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邮政企业服务行为,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邮政企业服务质量的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有关行风问题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一)严肃查办案件,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市场监管、市场准入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发生的案件,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对公务人员违反规定收送钱物、跑官要官、参加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把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做到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定期进行信访情况分析。加强执纪办案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案件查办协调机制。坚持党组的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办案工作。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要有效组织、合理调配、整合力量,对那些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案件,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有效加强执纪办案的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三)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建立完善案件报告制度,除及时上报案件的结案报告外,针对发案单位制度上的漏洞提出建议和整改报告意见,有效推进治本工作。要选取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针对邮政监管部门发生的案件和在信访举报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邮政监管部门发生的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局党组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邮政监管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党组书记为落实《实施纲要》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党组成员抓好分管范围的工作。完善党组反腐败协调机制,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分析、总结情况,研究协调《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落实工作,保证惩防体系建设的质量和进度。2008年,各处室制定完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本意见的具体办法,明确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分工部署,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抓好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督察指导。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统筹兼顾,形成合力,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相关责任部门主动协作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建立机制,狠抓落实。一是考核机制。从2008年开始,把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考核情况要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依据。二是创新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根据邮政监管机构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及时对本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进行细化和完善。三是保障机制。对完成落实《实施纲要》各项任务所需的人员和经费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