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召开了50家规模以上快递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提出了贯彻实施国家邮政局《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五条意见。
一是省邮政管理局将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社会媒体,扩大《规定》在社会中的影响,使社会各界都能认识到执行《规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省快递协会通过协会网站、《江苏快递》会刊向社会和会员单位宣传《规定》,并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使会员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规定》的重要意义,确保《规定》在会员单位中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三是要求寄递服务企业认真组织广大员工学习《规定》,明确《规定》的指导思想,领会《规定》的精神,了解并掌握《规定》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把好收寄关,保障收寄物品和寄递服务人员安全。四是要求寄递服务企业将学习贯彻《规定》与认真执行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与《快递服务》标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自查自纠,主动查找各种安全隐患,自觉接受省邮政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五是省邮政管理局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寄递服务企业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与省快递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年度评比活动。对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全年未发生违法收寄、损害国家利益、消费者权益安全事件的寄递服务企业,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责任安全事件的寄递服务企业,将予在业内通报及通过新闻媒体对外通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