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处
综合处是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局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本地区贯彻落实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邮政应急体系工作;
(二)负责邮政地方立法、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由局领导组织召开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四)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领导交办、批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对本局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负责组织撰写全局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局领导讲话及有关文件,负责本局文件核稿、印制及来往文件收发、呈批、传递工作,管理本局印鉴;
(六)负责全局对外宣传、综合信息和网络网站工作,组织调查研究;
(七)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牵头负责统计工作;
(八)负责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车辆调度等机关行政事务,归口管理接待工作;
(九)负责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外事工作;
(十)负责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上级机关转办的有关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人事、劳资、教育和退休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和工会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和史志编纂工作;
(十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普遍服务处是省邮政管理局依法对全省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实施服务与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邮政服务标准。
(二)协调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三)依法监督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
(四)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五)监督基本邮政业务价格的执行。
(六)负责处理邮政服务质量投诉的有关事务。
(七)负责确定本省纪念邮票的选题、图案等材料的报送。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市场监管处
市场监管处是省邮政管理局依法监管邮政市场,保障公平竞争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
(二)依法落实对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组织邮政市场和集邮市场的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邮政通信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制度的执行;
(五)负责对国家局审批的仿印邮票图案进行初审,承办对其它仿印邮票图案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对国家局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进行进网初审,承办对指定的其它邮政用品用具监制和进网审批工作;
(七)负责与公安、国家安全、工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